陕西交通运输执法“四个统一”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8-10 09:31:12 阅读: 次 |
陕西交通运输执法四个统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制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精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8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彻底解决当前交通运输执法服饰混乱,执法标志标识、执法场所外观、执法证件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此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为标准,以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行行政和综合执法等行政执法领域为重点,实行行政执法形象的四个统一即执法标志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服饰统一、基层执法场所外观统一。 执法证件的统一包括统一尺寸、样式的IC卡执法证和皮套。IC卡式执法证印有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内置芯片储存有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年审记录等数据,与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配合,实现对执法队伍的动态管理;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肩徽、肩杠、肩章、领花、胸章、号牌、执法腰带、武装带、臂章、反光背心等;执法服饰统一包括日常执法服饰和应急执法服饰两类,主要由不同季节穿着的执法标志服以及反光背心、帽子等组成。同时根据行业内执法门类,分别设计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行行政等不同门类的执法臂章;执法场所外观统一包括各类基层执法场所的门楣、牌匾、竖式灯箱和立面色带,整体沿用深蓝绿色,风格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志标识统一,配有黄、白辅助色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执法机构中英文名称,易于识别,方便与服务人民群众。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各地将结合实际有条不紊的推动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预计在2013年完成四个统一届时,全省境内没有佩戴新式执法标志标识,着新式执法制服,持新式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将不得进行交通运输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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